企业在记账报税当中增值税抵扣、增值税抵减,这两个概念都与增值税的缴纳有关系,但他们不是一回事。
1、增值税抵扣,必须取得增值税扣税凭据,企业依据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和收入对应的销项税额,据此计算应缴纳税金;增值税抵减,必须取得符合抵减规定的专用票据,据此抵减应缴纳的增值税;
2、增值税抵扣,只对一般纳税人而言;增值税抵减,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均可享受;
3、增值税抵扣,企业只要取得合法的增值税抵扣凭证,即可进行合法抵扣;增值税抵减,有详细严格的规定。
譬如,专控设备,只允许初次购买的才允许抵减,二次购买不允许抵减。
4、增值税抵扣,其计算的可抵扣税金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值税抵减,其允许抵减的税金,一般纳税人冲减“应交税费-本月未交增值税”或者“应交税费-简易计税”;小规模纳税人冲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增值税抵扣和增值税抵减,不是一回事,不能混为一谈。用来抵减增值税应缴纳税额的税控专用设备和缴纳的技术服务费发票,不属于增值税扣税凭证,要注意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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